请注意,这个故事可能会涉及一些令人不安的细节,如果你觉得不适,请停止阅读。故事开始于1999年3月,樊敏仪是一名在香港夜总会工作的陪酒小姐,她因为吸毒而欠下了一名毒贩陈文乐的钱。陈文乐是一个残忍的暴徒,他和两名同伙李子豪和罗志明经常在一间位于九龙尖沙咀的公寓里吸毒、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