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道中山一立交底层。 南都、N视频记者 冯宙锋 摄为规范和提升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保障骑车人员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
(央视财经《第一时间》)电动自行车现在是很多人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驾乘人员是否佩戴头盔,头盔质量的好与坏,造成的结果截然不同。近日在湖南长沙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近日,在静安区永和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追尾前方的电动自行车,而后车驾驶人的面部直接撞上了前车尾部,导致鼻子受伤流血。静安交警支队民警到场后发现,除两车车距太近之外,后车驾驶人在骑电动自行车时,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已于近日实施。新国标扩大适用范围,增加电动自行车乘员佩戴的头盔;增加尺寸规格,兼顾了儿童和成人的佩戴需求。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如何选用一顶安全头盔已经成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中的“头”等大事。
电动自行车是不少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人们提供着快捷、便利、绿色的出行方式。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会发现很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严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大部分驾乘人员还没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尤其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6日讯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营造良好、文明、有序通行环境,嘉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7月15日发布《关于启用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子抓拍系统的通告》,自该通告发布起5日后,嘉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全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骑共享电动自行车还是不想戴头盔?那也难不住运营商,只会让自己为难。最近,共享单车企业在宁夏银川启用智能头盔系统,不戴头盔就寸步难行。这一招,真是又准又狠,让不戴头盔者彻底没招,只好乖乖“就范”。运营企业的这一做法,值得肯定。
今天(11月1日)起,《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施行。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1月1日,也就是今天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由于经济、便捷等特点,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逐步成为很多人日常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之一。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9月28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能否首违不罚”的留言,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回复称,全省上下正在大力推进“戴帽工程”,基于这一因素,在制定交通违法首违免罚清单时,没有考虑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纳入清单。
来源:南国都市报 近日,网上有传言称“7月1日起,佩戴的电动车头盔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将罚款200元”,许多网友纷纷在后台私信询问海南交警该消息是真是假? 对此,6月30日海南交警统一回应:此消息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