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关注的“内蒙古警察邢志强枪击案”将于11月26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重审。重审前夕,邢志强家属向记者表示,邢志强当年的枪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杀人行为。邢志强的代理律师吴丹红表示将会替邢志强作无罪辩护。
经历两天开庭后,11月27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被控故意杀人案重审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这是一起发生在29年前的枪击案,邢志强被控当年在拦截盘查被害人孟永清的过程中,枪击对方致死。当年案发后,时任四子王旗公安局通讯股干警的邢志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原创 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2024年11月26日~27日,案发于1995年的“四子王旗警察枪击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法庭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被乌兰察布检察院指控犯故意杀人罪。检方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已形成完整证据链。
11月26日9时许,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王子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被控故意杀人一案重审开庭。澎湃新闻从参加庭审人士处获悉,被告人邢志强以及其亲属、同学、前同事等,邢志强的辩护律师,被害人孟永清的亲属以及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当天的庭审持续了九个多小时。
红星新闻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11月27日晚8点40许,法庭宣布“四子王旗警察枪击案”重审一审结束,判决结果将择期宣判。1995年6月6日18时左右,时为通讯股民警的邢志强,在内蒙古四子王旗东梁水库与取保候审人员孟永清遭遇。
11月26日至27日,案发于1995年的“四子王旗警察枪击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红星新闻记者从现场旁听的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乌兰察布检察院指控前四子王旗公安局副局长邢志强犯故意杀人罪,邢志强主张自己无罪,其案发时的行为属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