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刚工作没多久的人,离开某家公司之后,非常需要这个“离职证明”,因为新公司要看这个东东,这个东东既能证明这位员工曾经在这家公司工作过,并且还证明目前两者之间已经结束劳动关系,劳动者不会存在着脚踩两只船的现象。
本人IT行业,基层数据分析师岗位,企业规模200人左右,最近公司实行末尾淘汰,要么主动辞职要么等考察期过被辞退,单位领导跟我说离职原因写被辞退对以后找工作影响非常大,想问一下是否真如他所说,或者应该怎么做?
现在还经常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遇到开除、除名、辞退等表述,这些表述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严厉处分,随着国企职工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和《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规定废止,开除作为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处分手段已经逐渐被劳动合同解除所替代。
来源: 法务之家开除、辞退、除名,是用人单位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三种方式。但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很多职工并不清楚。1、定义不同。开除指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等对本单位犯错误职工或工作人员所给予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