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自愿有偿退出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土地使用权,或者自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并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原创出品,禁止转载,违者必究。土地与农业息息相关。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与农民紧紧联系在一起。最初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而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效解决了温饱问题,也使得农村发展取得了重大进步。
今年以来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十分严格,9月份就要开始实施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中在土地的管理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措施,无论是耕地还是宅基地,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说不能滥用耕地做一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为,这些行为在《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范标准和处罚力度。
对于以往的农民而言土地是其生存之本,也是安身立命的重要途径之一,可以说土地对农民而言有着较强的影响力与吸引力。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城市化的推进逐渐加快,大量农民在种地工作上寻找不到生活的希望,所以选择去城市内定居寻找新的工作方向。这一情况导致农村中的人口数量急剧下降。
在农村,以前,土地成为了命根子,谁都不放弃,现在,虽然大家也会这样说,但是,真正将这个命根子珍惜的,好像也不多,因为种地根本不赚钱,而土地又不能买卖,所以干脆就放在那里,反正也不缴纳任何费用,所以,土地实际上成为了农民手中很重要但是不被重视的东西罢了,有点鸡肋的感觉,食之无味,弃
大家应该都能够发现,如今城市发展得越来越好,到处都是一片繁荣的景象,人们的生活条件大大的提高,而现在国家已经把重心转移到农村来,希望能够缩小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贫富差距,让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能够得到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