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三期”是指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为了保障女职工因生理特点而有的特殊时期,中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均对处于“三期”的女职工作出保护性规定,赋予其特殊权益。然而,不少用人单位仍“想方设法”侵害“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
封面新闻 记者 田之路女职工怀孕期间被无故辞退,会受到法律保护吗?近期,成都新津法院为大家讲解了一起涉及女性权益被侵害的案例,呼吁大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一女子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怀孕,不久后,发现自己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公司辞退,且并未获得相应的赔偿。
女员工在哺乳期内,公司以其不服从调岗及遭客户投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如何赔偿?一起来看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的这起案例。案例回顾杨某于2018年入职昆明某公司,并于2019年7月18日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止。
近日,一则高龄产妇请假保胎遭辞退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热议!36岁的丁女士高龄受孕,因有先兆性流产迹象及妊娠高血压,被医生判定为高危妊娠监督对象。2月27日、28日,丁女士两次向斗鱼公司请长假保胎,被公司以不符合规定为由驳回。
老板:小李啊,过几天你的产假就结束了,到时候记得准时来上班。女员工:老板,我产假还没结束,还有好几十天的生育假,我这边也给人事请假了,我暂时没法回去上班。老板:你去问问,哪有公司休那么长时间产假的!你被开除了!女员工:休产假是我的权利,公司不能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
澎湃特约评论员 方圆“员工刚怀孕就被开除”,这是近日发生在重庆渝北一家教育咨询公司的劳务纠纷,引起了网友关注。在课外培训机构上班的当事人吕女士说,公司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拿到赔偿后,她表示,怀孕完全是意外,网友评论让人心寒。网友评论怎么让她心寒?
【法官提示】本案是一起女职工保护自身就业权益的典型案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这体现了国家对女性基本劳动权和生存权的重视。妇幼权益保障关乎民族发展的未来,是法律保障的重中之重。女性在孕期身体较弱,劳动能力下降,需要特殊保护和关怀。
关于妈妈们的那些权利检察官有“法”想说在我们身边,总有些这样的例子,长期被家暴却忍气吞声、因怀孕被公司突然辞退、生病住院儿女却不闻不问……关于妈妈们的那些权利,检察官有“法”想说。突然怀孕了,公司以我不能正常上班为由,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呢?
从咿呀学语到青春年少从蹒跚学步到追梦远行成长路上有她便有家妈妈给了我们生命、陪伴和无私的爱妈妈是孩子心中的“超人”但是妈妈也需要保护需要爱情、亲情和法律的保护感恩妈妈从守护每位妈妈的合法权益开始不同阶段的妈妈们戳下方图片↓查看专属“法律礼包”//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