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介绍,如果纳税人2025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应当在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如您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请查看情形一相关操作;有变动,需修改或删除信息,请查看情形
注意啦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纳税人可通过个税APP确认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温馨提示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近日,山东省人社、医保和税务部门联合下发2024年第3号通告,要求各参保单位为需要缴纳社保的参保人员报送2025年度缴费工资,报送的期限是截止2025年1月31日,其中职工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
各位打工人们注意啦~12月除了又到年底冲刺业绩拿上奖金回去过年外编编还要提醒大家一件重要的事事关你明年工资哦那就是确认个税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申税小微,我单位在客户端申报2024年2月所属期社保费时系统会提示“应申报信息总人数与该单位实际参保总人数不一致”导致申报失败,去年没这个问题,这是怎么回事呢?您单位2024年2月是否有新进职工呢?有的,新招用了2个大学生。
近期,申税小微收到网友提问,用人单位该如何为新办理参保登记的员工申报缴费基数呢?跟着申税小微一起来看看吧。一、2024年6月及以前入职的人员社保年度是指当年7月至次年6月,故对于2024年6月及以前入职人员,跨了2023、2024两个社保年度,需要分别为他们申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