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俊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丰富续贷产品,优化贷款服务模式,完善续贷产品种类,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大河财立方 记者 孙凯杰】1月18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省长王凯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在部署2025年工作时提到,落实无还本续贷扩围政策,完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小微企业遍布国计民生的各个领域,占据全国经营主体总户数96.5%,是国家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石。
【上海:安排2024-2025年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资金10亿元】财联社10月31日电,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优化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安排2024-2025年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资金10亿元。
9月24日,国新办就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近年来,总局会同人民银行持续加强政策引领,协同多方发力,改进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了31.
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无还本续贷”政策深受小微企业欢迎,将对续贷政策进一步优化。当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小微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对旧版“小微贷”政策产品提档升级,进一步加强政银担协同,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衔接,助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更加精准有效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
扬子晚报网12月23日讯(记者 马燕)12月23日,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小微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简称“《方案》”)。《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从三个方面对续贷政策优化:一是对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又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以申请续贷支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梦雪 上海报道1月10日,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2025年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继续实施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办法,对在2024-2025年度本市小微企业信贷工作突出的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2月10日数据显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启动以来,各地方、各银行快速响应,及时启动机制各项工作,摸排企业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积极提供贷款支持,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底,各地依托工作机制累计走访1207.2万户小微经营主体,其中194.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日前,福建第二期民营中小微企业提质争效专项贷上线,规模100亿元。福建省财政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1%贴息,贴息期限最长1年,企业可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机构申请,由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向相关部门提交信息。支持对象是否有变化?
原标题:@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有这些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可享哪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一起了解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为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工作要求,有力支持苏州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苏州市建立了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并于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试行)》,推出“政策明白卡”“产品清单”“咨询热线
本报记者 王 观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哪些企业能享受续贷政策?如何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水平?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中国网9月24日讯 江苏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出台一揽子行动方案及配套举措,实施装备高端跃升、智改数转网联赋能、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行动,促进“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联动。1-8月,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
小微企业是扩大就业、繁荣市场、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记者10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启动以来,各地方、各银行快速响应,及时启动机制各项工作,摸排企业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积极提供贷款支持,取得阶段性成效。
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七大方面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特别是从续贷对象、风险分类、尽职免责等方面,对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的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进行了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