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宝剑、丹书铁券、婚书初看起来都和“中华法系”四个字没有太多关系,但都承载着货真价实的法律权利——只是如今人们习惯了“白纸黑字”,回头看到那些栩栩如生的法律珍宝时,不免只见其美学和文化意蕴,却忽略了它们的法律实用价值。
在古装剧里有两大神器人人都想要▼一是上斩昏君下斩奸臣的尚方宝剑二是一牌在手谁都敢惹的免死金牌它们的存在就像是皇家版的“矛”和“盾”那么问题来了——首先我们得搞明白一个关键问题在古代这两个玩意儿真的存在吗?
法律是约束所有人的天秤,无论现代还是古代,都是如此!在每个朝代的叫法还有不同,比如在汉代称它的名字是“尚方斩马剑”,而在明代又改为尚方剑,其实都有“上方”的意思,寓意最上方,特别是汉代的“尚方斩马剑”这个名字,区中“斩马”的马其实就是大将军,斩马顾名思义就是斩大将军,为什么要斩?
它们的作用,咱们在电视小说里“经常”看到:比如黑脸的包公拿着一把尚方宝剑,就可以上斩昏君下斩佞臣,而且可以先斩后奏。尚方宝剑可以上斩昏君下斩佞臣,而丹书铁券可以免除死罪,当它们同时相遇,你觉得哪个更厉害呢?
唐代史学家颜师古写的《汉书注》中曾说:“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由于“尚方”属于官营手工业,工艺极为精湛,所铸宝剑锋利无比,连高头大马都能斩断,因此又称之为“斩马剑”。“斩马剑”最初只是皇帝的御用物品,诤臣想要用“斩马剑”铲除奸佞,需要先向皇帝请示。如《汉书·朱云传》中记载:“臣愿赐请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