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广大原民代教师要求公平对待的呼吁诉求之声不断,回顾原民代教师们一路走来的历程和遭遇,对照中央政府的历次文件政策精神,不难看出原民代教师遗留问题的症结所在:首先,广大原民代教师作为我国特殊历史时期教师队伍的一个特殊群体,其特殊作用和历史贡献是得到党中央和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所积极肯定和认可并已写进史册的,出于对于这个群体的关爱和尊重,党中央的历次文件精神对于原民代教师的善后处理工作都有明确的要求,“做好辞退补偿和妥善处理老年生活”是历次文件精神的一贯主张。
我国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家经济困难,师范教育投入有限,教师资源极度短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公办教师更是少之又少,甚至,一所村级小学,一个公办教师都没有,一个管区和公社的学校,公办教师都是几个,农村教育处于亟待发展中。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想拥有一份机关事业编制的待遇,那么首先你在退休之前,就会拥有相应的事业编制,才符合享受事业编制待遇的前提条件,否则的话肯定是不能够享受的,所以我们就要看民办教师在,退休以前是否已经纳入到了事业编制当中,如果说正常纳入,那么基本上办理退休,是能够符合享受事业编制待遇的条件,否则是不能够享受的。
好久没有看到关于农村原民办教师的好消息,今天突然看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一篇文章,时间是2024年03月22日,信息来源是财政局,标题是《芝罘区发放民办教师教龄补贴1800余人受益》,这应该是确信无疑的好消息,为这个市区财政局的做法点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