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农村虽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是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却存在诸多的问题,由于粮食价格低迷、农业种植成本不断上涨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选择搁置荒芜土地而进城务工,部分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已经杂草丛生,这些问题都极大的阻碍了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和农村农业的发展!
来源:长城网点击图片向“问政河北”反映问题↑↑↑ 长城网讯(记者 曾丝雨)近日,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收到保定市唐县网友张先生的诉求,他表示自己是唐县仁厚镇张盆村村民,因个人土地被政府部门征收,想咨询一下此种情况需要经哪些部门批准,具体的审批手续是怎样的。
2021年开局之年,一号文件出台,乡村振兴迫在眉睫。文件不仅规定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同时也对农村宅基地做了明确的规定。两个政策都牵扯到一个问题,不论是18亿亩的耕地红线,还是农村宅基地的闲置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土地的问题。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梁倩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提出,为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将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土地革命或改革始终是中国历史上农民革命和改朝换代或政策变革的核心,因为土地是人们生存与发展的核心,帝王的核心资产就是土地与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中国新政权历史上应该是实施了三次全面土改吧。
我们发现很多地方的百姓,他们遇到了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况,所以咨询我们说土地收回和土地征收性质一样吗,有没有补偿,依照什么法律规定进行,今天我们拆迁律师,将结合相关法律,以及以往的审判案例,为大家讲解农村土地收回时的问题。
近些年随着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农村土地制度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农业规模化发展,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农村土地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其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
2023年一转眼已经来到4月份,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有序推进之下,乡村土地迎来了新一轮重要调整。目前国家已经正式完成了土地《承包法》的修订工作,在5月1日开始之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也将正式实施。
来源:法治日报 □ 权威发布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张维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各地启动开展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提供政策指导和工作依据。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研究切实有效的增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