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除了人身可能发生损害,财产往往也会伴随着损失,最常见的就是车辆被损坏。根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因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可以得到赔偿。
在交通责任事故中有全部责任、平等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划分,交警部门在现场勘查和调查后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有关法规进行认定,作为公文性质的认定书如果没有其他有力证据推翻,法院在审判中,就会以他为准。
无正式发票酌情赔偿车辆维修费宋建娇与郭雨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关于原告主张的财产损失730元,对于其中的车辆维修费420元,原告提供收据一张予以证明,因该收据并非正式发票,保险公司不予认可,仅认可车损为260元,但原告
“你的车辆明明已经给你维修好了,为什么你到现在仍然不付修车费用?” “你这里面不合理的费用太多了,我不认可。” 临近十一假期前的一天,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法庭人民调解室内的两位当事人因修车费用产生纠纷,吵的不可开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