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襄阳发生了一起电动车遭遇“开门杀”的事故,该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其手机和车辆均受损,经交警判定蓝色轿车全责。驾驶汽车的人下车前一定要注意观察!警惕“开门杀”!之前交通相关部门就曾普及过,下车时候必须用荷兰式开门法!
近日,天津发生的一起“开门杀”事故,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当时,一小客车在路边停靠后,驾驶员打开车门碰到电动自行车,致使骑行女子及其女儿倒地,之后女儿被途经公交车碾压身亡。近年来,类似的“开门杀”事故不在少数,近日南京也发生多起,所幸未发生致人死亡事故。
日常生活中因为开门下车这一简单的动作酿成交通事故的新闻时有发生俗称——“开门杀”日前常德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在常德市城区某路段,一辆小车停在路边上未注意观察后方来车就打开车门,将正好经过此地的电动自行车刮倒在地。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倒地受伤,两车受损。
近日,江苏南通。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开门杀”交通肇事案件。案件被告人吴某在将汽车停放在泊位后打开车门正欲下车上班,车门和泊位旁经过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车驾驶人死亡。如东法院最终以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
为切实增强“社区小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又快乐的假期,近日,宝山区张庙街道泗塘八村居委会开展了“骑行安全,从‘头’开始”“社区小先生”安全出行教育活动,35名“社区小先生”参加活动。
骑行者遭遇“开门杀”,直接“飞”出去;司机眼前空无一人,殊不知盲区藏着十几名小孩;只顾着低头玩手机,一头撞在汽车上……9月20日下午,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联合举办的“让安全‘童’行”学校安全教育活动走进杨和镇中心小学。现场观看的师生直呼“很震撼!”。
3月20日,据江海晚报,江苏南通,司机“开门杀”致骑车男子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无论您是开车的司机,还是骑车的路人,一桩桩用生命作为代价的意外,我们总该从中吸取更深刻的教训!这次突如其来的意外,对于骑电车的男子一家人来说,不知道要承受多么大的痛苦。
近日,江苏南通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开车门致人伤亡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下车开车门时意外发生吴某经营了一家小店。去年8月19日的早上,她驾驶小轿车去店里,并将车停放在店门口的一处停车泊位上。吴某打开驾驶室车门准备下车时,意外发生。
停车、观察、开门、下车,这几个看似简单的动作稍有疏忽就有可能上演“开门杀”,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5月22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两起“开门杀”引发的事故。两起事故都是因为“开门杀”到底什么是“开门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