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从8月1号开始,部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又上涨了。在我们的退役军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优抚对象的,也会领取抚恤补助金。在退役军人领取抚恤补助金这个群体当中,有的战友说农村老兵估计就是领取优抚补助最少的退役军人。对此其实我觉得说的不很准确,需要比较客观地来分析。
日前,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全省各地从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截至2023年,历年发放金额如下:
11月9日,青岛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市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惠及全市4.2万余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随着国家对我们退役军人重视,近些年来,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定了各项优待政策,出台了相关的优待项目,表示对了退役军人群体的尊重,尤其是农村60岁以上的退役老兵,每当一年兵每月发放57点3元的兵龄补贴。
市民刘先生来电咨询,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是否有补助,补助标准是什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