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强化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京津冀区域协同立法首部立法成果,也是全国首部专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排放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法规,《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自2020年5月1日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武器。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本网讯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有关重型车辆第六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简称《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河北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执行国Ⅵ排放标准。
从7月1日开始,我国对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这对柴油车环保排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标准。从2018年6月20日,国家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公告。
来源:【宁夏日报】本报讯 (记者 李锦)4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今年起宁夏将通过推动传统汽车清洁化、强化在用机动车执法监管、加快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等举措,全面推动实施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推进打好蓝天保卫战。
7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这也意味着成都注册登记的重型汽车将进入国六排放时代,更严格的准入背后,是对移动源污染的精准管控。
在加强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方面,我市将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进口、销售、注册登记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
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于3月23日印发了《关于山东省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公告》,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新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卡车之家 原创】新国标来了!2021年1月1日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将正式实施,替代现行的GB21861-2014,GB18565。那么在新国标下,机动车检验又发生了哪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