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王朝制度中,官僚制度是中华的一大非物质遗产文化,其中最出名的就数鼎鼎大名的三省六部制,何为三省六部制呢?三省六部制,一般泛指总管政务大权的中书省、协助中书省共议国事的门下省,以及撰写和颁布政令的尚书省。而六部泛指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工部、兵部。
隋文帝杨坚在位期间,废除了北周的六官制,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具体做法是:在中央设三师、三公及五省。真正掌握权力的是五省,即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和内侍省,这其中秘书省和内侍省不起重要作用,其他的三省才是真正的政权机关,也就是三省六部制里所谓的“三省”。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此外,战争导致很多地区的占领归属不稳定,今天是南朝占领,明天可能被北朝占领,同一个县可能东边被北齐占领,西边被北周占领,都有各自不同的官职和称谓,导致同一个地区政出多门,用《隋书》中的描述,即“民
隋文帝在位时,确立了以三省六部为主的中央官制,这一制度在唐代被完善。这一制度确立后,中央政府的最高权力一分为三,且三省互相牵制,六部分理政务,使得皇帝的命令得到集体复议,相对保证了政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三省六部是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