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化州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活动,建立起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同时对资格认定、审批程序和纠纷化解做了详细说明。
近日,农业农村部在答复政协委员第01991号提案时,提到正在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拟对宅基地合理布局、申请审批、使用、流转、退出、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宅基地申请、审批及主管部门职权划分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1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
2022年1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该《宅基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为农村村民宅基地出租、转让、退出、收回等诸多方面释放了更加严格、规范的宅基地管理信号。
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研究起草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涉及到宅基地的问题也是越来越多,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促进宅基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在11月28日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