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石凤刚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贪污罪等17项罪名。
担任一把手后,对村“两委”进行“大换血”,将自己的亲信安插到村内重要岗位,大搞“一言堂”,大肆敛财、玩弄权术,成为村中一霸,他的妻子也跟着作威作福。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剖析了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石凤刚涉黑涉恶案。
作为一名村干部,石凤刚不仅伪造材料违规入党,还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等十五项罪名。北京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 俞里江:有群众反映,石凤刚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还有村主任,大肆侵占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设,以及利用宗族势力侵占群众利益,收到这个举报以后,经过分析研判,决定移交丰台区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9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丰台区土豪村支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原北京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凤刚及其子石阳为首的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活动的21人犯罪团伙被依法处置。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消息,9月14日,北京市二中院对市检二分院提起公诉的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原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石凤刚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等15项罪名分别判处石凤刚、石阳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