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德州市就《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有关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二十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等内容,其中指出,德州的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广场、停车场、公园、商。
今天下午3点左右,山东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九龙庙村盖某家中非法存放烟花爆竹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5人死亡,暂无人员受伤。爆炸发生后,德城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撤离疏散现场周边群众,封锁现场,防止次害事故发生。爆炸现场所在房屋业主盖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据盖某供述,死者非本村居民。
12月28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科科长李登介绍了烟花禁燃条例的落实情况,该局通过健全监测网络、积极开展宣传、加强监测监控等措施,严格贯彻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减少烟花爆竹燃放。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6-2020年春节除夕至正月初一中心城区PM2.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自1月19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公布以来,作为主管部门的公安机关利用新媒体、电视台、报纸、LED、条幅、宣传页、流动站等方式进行了宣传号召,但仍有人继续在限放期间违规燃放,置公共利益于不顾。
12月24日,夏津县公安局发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县城主城区(外环路以内)及县城周边村庄(李楼村、苦水马庄村、代庄村、五里庄村、陈庄村、孙庄村、南莫庄村、蒋寨村、塔坡村、胡里长屯村、孟韩村)禁止燃放烟花
烟花爆竹属于,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危险物品,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容小觑。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非法储存和销售,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危险之中。2016年12月24日,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九龙庙村盖某家中非法存放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4间房屋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