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6日讯(通讯员 方静)人身保护令是家庭成员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保护自身权益强有力的“护身符”,那么家庭成员应该如何使用人身保护令,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呢?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人身保护令,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梅湘南最终逃离安嘉和的魔爪,靠的也是自己过硬的心理素质和缜密的计划。前情回顾:梅湘南是个老师,嫁给医院外科专家安嘉和。但这个外表斯文成功的男人,因为小时候生活在一个暴力的家庭,所以自己也有暴力倾向,第一个妻子就是因为不堪忍受他的虐待才自杀的。
法律实施之初,日本社会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仍旧居高不下,家暴受害者因情感、精神上受到控制,或因社会地位、经济和子女及长辈方面的顾虑,往往没有能力在家暴中对抗或及时撤离,以及提出“有效”的救助需求。针对上述状况,该法在2004年的修订中新增了禁止加害人接近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命令,并致力于构建一套完整的“女性独立支援系统”。
家庭暴力是人性之恶、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患、文明之殇。今年12月1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在预防家暴和保护受害者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为受害者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健康时报记者 郝倩玉) “我离不了婚,不敢离婚,那样他会变本加厉的打我,甚至杀了我。”何娜(化名)是甘肃省某县城的一名公务员,已经被家暴了很多年,谈起家暴,她显得恐惧却又无奈。“我很害怕离婚,比起他对我的施暴,我更担忧离婚后将要面对的一切。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3月1日,备受关注的《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记者采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的专家、律师,就哪些行为属于家暴,家暴行为要怎么取证,《条例》的颁布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作者:土土绒近日,一篇题为《另一个“拉姆”》的文章引发了广泛关注。这篇文章以当事人自述的形式,讲述了前媒体人马某长期被丈夫家暴的故事。“常常被扇得鼻青脸肿”“拳头不断砸在我的头上”“没有呼吸,我很快什么也看不见了”……文章中的这些描述让人心疼又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