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因发生交通事故无法正常使用,车主上班通勤路费谁来赔?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王先生驾驶的小汽车被李先生驾驶的小汽车撞坏。修车期间,王先生因通勤打车,产生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2000元。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
私家车因发生交通事故无法正常使用,车主上班通勤路费谁来赔?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王先生驾驶的小汽车被李先生驾驶的小汽车撞坏。修车期间,王先生因通勤打车,产生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2000元。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
王先生驾驶小汽车与李先生所驾小汽车相撞,经认定王先生无责,李先生全责。在王先生车辆维修期间,产生了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费用,故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2000元。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李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王先生1800元。
搭载同事上下班,领取公司发放的通勤补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理赔责任?日前,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判决车主在公司支付相应补贴情形下,使用车辆的目的在于分摊通勤成本,并未进行营运服务,车辆的使用性质并未改变,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原标题:载同事上班出事故被保险公司拒赔(主题)法院认定车辆使用性质未变保险公司应赔(副题)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嫱)搭载同事上下班,领取公司发放的通勤补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理赔责任?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10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交通事故产生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费用的典型案例:王先生驾车与李先生驾驶的汽车相撞后,王先生的车辆在维修期间产生了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费用,即通勤打车费,故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通勤打车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