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水上生命财产安全、防治水域环境污染,进一步优化国内航行海船检验制度,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制定了《国内航行海船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箱:msacgc2018@163.com。2.
《国内航行小型海船技术规则(2024)》按规定程序已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并于2024年3月22日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生效实施。一、修订背景《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自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沿海小型船舶的建造与检验工作。
《中国船舶报》记者 李琴 北京报道为加强渔船检验法规体系建设,科学理清检验规则规范的适用范围,加快推进检验法规体系全面覆盖,渔业船舶检验局近日对目前归属或实际处于渔业部门管理的渔业船舶与现行检验规则规范适用范围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渔业船舶检验适用的检验规则规范。
水路运输是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安全和环境风险。内河散液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以及人员素质相对沿海船舶存在差距,风险更为突出,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今年4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启动为期3年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整治工作。
为保障内河小型船舶及国内航行小型海船安全航行作业、防止船舶造成污染,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制订《内河小型船舶技术规则(征求意见稿)》《国内航行小型海船技术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
船舶应急电源是在主电源失电情况下,保障集合点、登乘站应急照明,相关处所、通道的应急照明,以及探火设备、航行设备、无线电设备、操舵设备等安全设备的有效供电的关键设备,船舶应急电源通常是发电机或者蓄电池组。
《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按规定程序已经交通运输部批准,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0年4月8日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船舶技术法规在推进造船业和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中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针对船舶技术法规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积极有力推动船籍港综合管理工作,大连海事局开展到港小型船舶综合安全监督专项检查,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共实施船舶安全检查1186艘次,发现缺陷3363项,滞留船舶14艘次,发现滞留性缺陷42项,其中涉及消防安全、救生设备和航行安全缺陷较多,小型船舶单船缺陷数明显大于其他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