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伤残人员、“三红”、“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