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进入大一开始每天写点东西,直到2016年。时间一晃过去17年。有读者很认真的说起某本书,某篇文章,某段话时,他们感动,我更甚之。在我三十岁之前,写的书几乎没人看。出了八本书,收获读者寥寥。长时间处于自己写的东西自己看,有任何人回馈就觉得万幸,觉得一切都很值得。
小霸王曾经听见有人说“如果你遇到一个七年没有见过面的人请记住他们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已经更换过了他们已经是完全不同的人所以不打招呼也没关系”十个点头交里可能九个下次见面连头都不会点十个曾经挚友可能一段时间不见就变普通朋友更不用说许多人的EX一旦变成过去式很难做到那句“还是朋友”爱情
承诺丢在分手后的天桥你向左我向右的转角眼泪它带着无数个问号青春未老爱就先逃寂寞在我心底上筑了巢回忆蔓延全身的细胞亲身经历有多么的可聊只留住除我以为的主角以后再遇见你再遇见你请你先说你好我怕控制不住就会给你拥抱打一个招呼也只是出于礼貌做有风度的人是你的骄傲若不再遇见你见不到你多想说
这样的你,这样的我,从陌生而又到熟悉的你我,都是喜欢用文字来取暖,用文字来诉说的人。很多时候,并不知道为什么会遇见,为什么会熟悉,为什么会投缘,就那么顺其自然地一路走来,就像最初的相遇,仿佛相识便是永远。
1/ 一见钟情的感觉是这样的:我们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相爱,只是在相识的那一刻才刚刚见面。2/我想每个人都至少有这么一个挚友,你和他在人生的拐点遇到,惊叹于彼此的不同或者相似,有过不少平淡无奇却值得纪念的时光,任白云苍狗,风云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