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安局萍乡市司法局2020年3月17日萍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净化市容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曹智健报道:1月2日,记者从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获悉,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萍乡市将受长株潭地区及北方污染团南下污染传输影响,叠加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累积,预测1月2日凌晨至4日午间将出现中度-重度污染过程,决定自1月2日9时发布并启动萍乡市
【来源:江西公安】为巩固前期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萍乡市公安局积极推进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双月”行动,持续加强通道查缉、巡查排查、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全面整治消除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隐患。
盼望着,盼望着春节的脚步近了……2021年春节您有一条温馨提示2018年9月起湘东区在主城区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实现了烟花爆竹“零垃圾”、“零事故”、“零火情”!2021年春节湘东区主城区继续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江西省应急管理厅_媒体报道】日前,为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江西省按照“省级抓总、市县主责,公安牵头、部门联动,压实责任、末梢发力”的原则,由省公安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促进辖
江西省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要求,各地市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江西省部分城市关于烟花爆竹燃放要求的详细介绍:一、南昌市通知时间与详细内容• 通知时间:南昌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并在之后年份中持续重申这一规定。
为减少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维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本县中心城区和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中国江西网萍乡讯 记者万炳全报道:2月8日,本网以《除夕夜萍乡AQI指数红得发紫燃放烟花爆竹为主因》为题,报道了除夕夜当晚,因广大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导致萍城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的消息。据萍乡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监测显示,除夕当天,该市空气质量变化较大。
极易引发火灾,目前,萍乡市各地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生效中。2022年10月16日19时左右,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丰街道下柳源村杨梅岭发生山火,应急管理局、光丰街道、区消防大队、森林消防、下柳源村、硖石派出所等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灭火、火场警戒、治安维护和火案调查等工作。
记者 郑 斌春节的脚步日益临近,烟花爆竹禁与限的呼声又再度响起。2月4日,省委宣传部、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江西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提出今年春节期间,江西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
近年来,“中国鞭炮烟花之乡”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在受多地禁放的情况下,毅然决然淘汰342家落后花炮企业,抢抓赣湘两省高位推进区域合作历史机遇,全力打造长株潭地区的产业协作配套区、科技成果转化区、旅游休闲度假区,加速全县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本报讯 (记者邱玥)3月1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4月2日至7日,南昌市公墓将全面实施“三禁”,即禁止携带鞭炮和冥币到墓区祭扫;禁止在墓区周边销售鞭炮、冥币等祭祀用品;禁止燃烧冥币、燃放鞭炮,提倡采用鲜花、黄丝带、心愿卡、墓前鞠躬等低碳环保方式开展祭扫活动,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