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点评全国“微信群主踢人第一案”尘埃落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许振超驳回起诉对群组自治给予充分尊重在移动社交成为生活方式的今天,通过规则之治为互联网用户提供行为指引,是必须答好的时代课题。
例如,在微信群中,群主把你踢了,你是否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告他侵犯了你的权利?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群组管理员应对群成员之间交流争执出现激化以及相互使用侮辱性语言及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管理,以维护本群的和谐稳定和群组秩序。
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微信群你是否有过在群里“踢人”或“被踢”的经历?有人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口无遮拦骂人被群管理员“踢”出群聊他觉得人格受到侮辱反手将群主和管理员告上了法庭还分别索赔1元、2元!结果会如何?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小区居民徐某因认为群主将自己踢出业主群的行为是侵犯了自身身份权利,同时贬损了自己的人格,一气之下将群主诉至法院,要求群主、管理员恢复自己的群成员身份,并要求两人分别向自己赔偿精神损失1元钱、2元钱。
社交群群主、管理员作为群组的管理者,拥有平台所赋予的“管理权力”。在群聊中“踢出成员”违法吗?成员被踢出群后,可以向群主索要精神损失费吗?【案件回顾】小区业主徐某怀疑业委会不依法办事,在业主群中聊天过程中,徐某与多位业主发生争执,并在群里使用侮辱人格和威胁性言论攻击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