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韦某入职卡某公司从事粉类包装工作。入职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韦某的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后来,公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为韦某发放工资,没有工资条,也不需要签收。到了2016年1月4日,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届满后,双方续签了三年期劳动合同。
大小新闻11月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摄影报道)11月3日晚7时,烟台市融媒体中心律服务,现任山东行至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兼任烟台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烟台市人民检融媒体普法栏目“律师来啦”按时开播。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务工的第5天意外受伤,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认为双方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动者则认为属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究竟如何认定?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从近期公布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来看,涉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社会保险待遇纠纷案与经济补偿、赔偿案比较高发。因此,用人单位如何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才能减少争议?一起来看👇劳动合同管理尹某我在A公司上班,但是他们一直不跟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现在很多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没有和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管理也不规范,不想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怕承担后续的买社保等法律责任,公司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和劳动者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办法证明是公司的员工,同时认为劳动者没有合同就不能进行投诉和举报。
但不管怎么乐观,人在职场,发生劳动纠纷那总是在所难免的。认定劳动关系是在发生劳动纠纷后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无论是要求发放欠薪、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还是经济补偿金以及主张工伤待遇等劳动权益,都需要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审查: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红网时刻新闻3月30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黄湘宜)胡某通过某网络招聘平台找了一份施工员的工作,然而当他在工作期间不慎受伤后,公司却称自己从未在平台上发布过招聘信息,且以工程已经发包给他人为由拒绝承认两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的说法会得到法院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