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你好,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重新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自空置之日起减收40%。住宅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确认。”
红网时刻新闻1月6日讯(记者 贺露燕 实习生 龚琴)说到住房,就绕不开物业费。近年来,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频发,大部分都是因物业费而引发。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只收费不办事,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因此拒交物业费。殊不知,业主不交物业费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