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的文物属于私人财产,不需要上交,私人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文物的定义:文物是指,人类创造的,具有历史价值,并且不可能再创造的,对我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东西,文物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像圣旨这类就属于相当珍贵的文化遗产,对于研究当时的文化,经济,人文,社会关系,意识形态都有重要的价值,但是文物的归属也是有着很严格的划分的,我国的相关法律里就有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1990年3月,洛阳市伊川县村民孙跃成和两位友人携带古代虎画、玉镯、古代人物画、古代对联、玉佩、玉片等“祖传宝物”赴郑州鉴定,却在上车时被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洛阳东站派出所连人带物扣押了,理由是怀疑他们涉嫌倒卖文物。
近段时间,网络上出现这样一则文章,并且非常火爆。该篇文章的内容,大致是这么说的,河北某村庄有一位姓陈的老大爷,他家中收藏了一柄清末皇帝溥仪御赐的宝刀,这柄宝刀上赫然刻着“宣统御制”4个大字。因为家中急需用钱,陈大爷将这件宝物卖给了一位私人收藏家,换取了不菲的报酬。
老农拿祖传“破铁锅”鉴宝,专家劝上交国家,遭拒绝,专家直接报警了。在我国的历史上,每朝每代都掌握着很多的宝物,以后也有很多地方修建了许多的宫殿和陵墓,往往里面都放了很多的珍宝,随着历史更迭,很多的真是气包也流散到民间,尤其是我国历史进入到晚清时代,国家动荡外族入侵,导致很多国宝流失,甚至流落国外,也有一部分流落到普通百姓家里,在动荡的年代,有很多都没有收到很好的收藏和保护,到如今,那些古董也是越来越值钱,加上最近我国推进了很多的鉴宝类的节目,很多普通百姓纷纷带着自己手里面的古董或者宝贝上节目,来让专家进行鉴定,由于老农也是带着自己家传的“破铁锅”来上了鉴宝节目。
一名男子在工地干活时,意外挖出一件陶罐,不肯上交,认为“我挖出的就是我的。”对此,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认为,存在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等行为,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祖传文物法律允许私人拥有裕华区陈先生咨询:我祖籍是江苏的,父亲多年前就搬到石家庄居住,但老家有爷爷传给他的一处祖宅一直未拆,最近父亲告诉了我一个秘密,说爷爷在世时曾经告诉他,在祖宅内的厨房的一角,有太爷爷和爷爷埋下的两瓦罐清朝晚期至民国时期的古钱币。
2018年,甘肃一个小山村里,古稀之年的李集凤大爷翻修祖屋,意外挖出了一堆银锭!上鉴宝节目一看,这个银锭竟然来自清朝,价值不可估量!还没等大爷开心,就被专家告知:不上交,违法!为了留住银锭,李大爷口不择言只说了一句话,却让专家们哑口无言..李大爷究竟说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