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标志,当代国际海洋法将海洋世界,从法律上划分为国家内水、领海、国家管辖海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并且相应的形成了内水、领海、毗连区、 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基本的海域制度。
各国的领海不得超过12海里,但很少有人知道这条规定是60多年前中国带头规定出来的,1958年8月23日,台湾频繁挑衅,解放军发动了金门炮战,美国要派遣军舰保护国民党军对抗大陆,根据当时的《海牙协议》世界各国的领海仅限于3海里的宽度,这就意味着美蒋军舰只需距离大陆3海里以外,就是合法的,因此,美蒋军舰在距离中国大陆极近的位置穿梭、招摇进行挑衅,当时毛主席问东海舰队海军司令员陶勇,为何在3海里之外我们就无法采取行动了呢?
“海牙协议不是圣旨,不能按照美英国家的意志办,现在我们的海防炮在12海里上下射程,所以就采用12海里,向全世界声明。”这是毛主席在1958年亲定新中国领海宽度时的霸气宣言。大炮射程之内即为中国领海。当时美英西方社会普遍遵循3海里领海制,大约5.5公里的领海宽度。
1958年的秋天,金门岛上空硝烟弥漫,隆隆炮声响彻云霄,将原本平静的海峡推向了战争的边缘,彼时,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百废待兴,面对国民党残余势力和虎视眈眈的外部势力,中国共产党人毅然决然地亮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这场炮战,不仅是对国民党当局的一次沉重打击,更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一次强势亮相,它向世界宣告:新中国已经站起来了任何企图分裂中国的图谋都注定以失败告终!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1海里=1.852公里)的领海”。其实这个规定,是毛主席给划下的。早在1958年,炮击金门期间,毛主席突然要求停止炮击三天,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向全世界发出庄严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其它三面环陆,北,西,南三面分别与辽宁、河北、天津和山东三省一市毗邻。众所周知,领海和公海意识都起源于欧洲,最先是欧洲国家荷兰提出了“公海自由论”,随即荷兰又提出国家领海论,当时荷兰认为应该以火炮最远射程为准,在火炮射程范围内皆属于这个国家的领海,而当时的火炮射程是3海里,因此3海里就成了最早国际上的领海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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