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8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过去,商家如果在煲汤、蒸肉时加入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涉嫌在食物中非法添加药物,有违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但今后如果商家在食物中添加这4种物质,则是合规行为。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食药物质+4!
春节容易出现消化不良、食积不化、感冒不适、痰多咳嗽等问题,与饮食不节、奔波劳碌、气温变化等因素相关,如何解决?中医说一个“神药”——化橘红。北方朋友可能不太了解“化橘红”是啥。在岭南,它是大名鼎鼎的“药王”。化橘红产自广东化州市,属于道地药材,国家卫健委将其列入“药食两用”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