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可三门的郑阿婆生养的三个儿子,都不愿尽赡养义务。近日,珠岙派出所成功调解了这起疑难赡养纠纷,得到了辖区群众的赞誉。12月19日,珠岙派出所的民警在下村走访时得知,村里有个78岁的郑阿婆,阿婆儿子、媳妇们多年来不尽赡养义务。
近日,平度法院店子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三名子女因不赡养母亲而被处以15天司法拘留,并分别罚款1000元。国老太,91岁,平度大泽山镇某村人。老人说,她生育了3个儿子和5个女儿。丈夫去世时,小儿子陈某政只有三岁。
日前,听说这样一件事,说兄弟姊妹五人为了赡养八十老母,你推我让,都不情愿。最后大家商定:四子一女轮流赡养,每家住一月,先从老大家开始,以此类推。于是,老人就像皮球一样,被几个子女踢来踢去,月满便去下一家。每到一家,都要先看儿子的心情好不好、儿媳的脸色是晴是阴。
导语 这是电视剧中的一个片段,剧中这位任奶奶儿孙满堂,却孤苦伶仃。好心人帮任奶奶起诉了她的几个儿子,让他们尽赡养的义务。而任奶奶只说了一句话就让儿子们羞愧的低下了头,让全场震惊!于丹教授在一次讲座中说,儿女有钱了很容易做到给父母买车、买房,但是最难做到的就是不给父母脸色看。
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法庭巡回审理了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并当庭判决。白某和闫某生育3个儿子、1个女儿,女儿早年因病去世,夫妻俩含辛茹苦把3个儿子抚养长大,儿子们陆续娶妻生子,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却无暇顾及年迈的父母。
四川新闻网广安1月19日讯(钟 瑜 仇雪敏)“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女儿不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我国的很多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的传统观念,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近日,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家住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的张婆婆将三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三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承办法官分别给张婆婆三个孩子做工作,最终,结合三个子女经济状况,长女和小儿子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二女儿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
82岁的老王育有两男两女承包经营农田两亩多靠出租部分责任田和享受国家农村老人惠农政策补贴生活其老伴和长女前些年过世次女在外地农村生活老王和长子、次子同村生活2022年以来老王年迈体弱明显、行动不便无法再进行田间劳动随后,老王2次住院实际花费6800余元出院后,更是无法自理老王要求
唐河县的村民李某树养育继子女30余年,如今80岁的老人却因赡养问题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村民李某树于1992年4月与三被告的母亲杨某结婚,系重组家庭,杨某携长女李某方、次女李某改、长子李某帅来到李某树家共同生活,但双方未进行民政登记。
金赵氏原本和二儿子糊口,但跟着二儿子2013年3月因车祸逝世,白叟再无人顾问。2013年6月,法院判三儿子和二儿媳两家,以一个月为节点轮流给白叟供给居处。可是,住着二层小楼的三儿子却拒绝将老母亲接回家,来由是婆媳关系无法相处,金赵氏只能搬到村中的残余池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