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泼开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引发关注。10月13日上午,当地教育局和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事件系“恶作剧”,不存在故意。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恶作剧”?
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不需承担刑责,涉事学校回应:这是一场“恶作剧”,并不是故意伤害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发生一起校园伤害事件,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不幸被一名六年级男生用开水泼洒,导致她的面部、胸部及大腿遭受严重烫伤,医院鉴定为二度烫伤,此事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0月11日,一则“广东6岁女孩被高年级男生用一杯开水从头倒下导致烫伤”的新闻被众多媒体转载,报道,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随着媒体的介入与巨大社会舆论的关注,此事件引起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于今天做了相关回应。校方回应:系饮水机水温异常,导致温水变开水!
11月11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女童被高年级男生泼开水”事件有了新的进展。记者从受伤女童父亲丘先生处获悉,其女儿今天(11日)已经回学校复课,没有因该事件转学,乳源县主要领导向他承诺,不会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极目新闻记者 丁鹏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一名高年级男生泼开水,导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据当地媒体报道,教育局和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系“恶作剧”,不存在故意。对此,律师表示,故意或过失,不影响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什么样的家庭教育才会教出故意向别人泼开水的孩子?因为一次“玩笑”,给一个女孩造成多大的伤害,脸上、身上的疤痕会伴随一辈子!事件概述事情发生在9月29日的广东乳源,一年级女童小丘在学校接水时,被一名六年级男生无故泼开水烫伤,导致小丘身体多部位受到严重烫伤。
近日,广东韶关发生一件让人心痛的事:一个6岁的女孩在学校里被烫伤,送医后被确认是二级烫伤,而学校的说法引起家长的质疑,事情在网络平台发酵,引起人们的关注。据受伤女孩家长丘先生讲,自己的女儿小妍(化名),是广东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年级的学生。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这是“恶作剧”还是故意“作恶”?广东一名刚刚迈进校园20多天的6岁女童,还没来得及体验校园生活的美好,便被一名六年级男生兜头浇下的开水烫进了医院。女童面部、胸口、大腿严重烫伤,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闻之者无不揪心和气愤。
题记: 每个孩子,都是不一样的烟火!教孩子,是天底下最难的一门学问。孩子,独立于父母存在的一个个体。懂事时,他们往往不会按父母要求去做。父母的经验在孩子身上未必适用,可我们常难觉悟。若完全按父母要求,就成不了独特的自己。
【来源:红网】□梁宇飞(河西学院)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高年级男生泼开水,导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当地教育局曾回应,此事件系男生“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存在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