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高唐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三十里铺镇政府等部门,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本报讯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希伟 通讯员 张迪 李行峰) 1月12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日前,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聊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我市开始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新标准。
近日,聊城这2个村发布拆迁补偿方案,详情如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全部为村办企业的工矿用地,与相关权利人共同协商确定地上附着物补偿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委托郑家镇政府与产权人依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组织拆迁处置。
8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组织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柳园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柳园街道付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1年9月1日,山东省聊城市发布聊江管发〔2021〕21、22、23号文件,内容是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关于湖西街道邓楼村、辛庄村、齐南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内容如下: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你局《关于湖西街道邓楼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收悉。
高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高征公告〔2020〕4号为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姜店镇姜店社区,姜店中
拆迁户4年状告区政府违法强拆,今年春节前,山东聊城黄东升、侯海波等6户终于拿到撤销东昌府区政府《行政补偿决定书》的胜诉行政复议决定书,此前,他们已经获得12份胜诉裁判文书,合计18场官司胜诉,却难获国家赔偿。
莘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莘征公告〔2020〕1号为提供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山东段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1位置范围:莘县东
7月20日,新区街道董付、孟闫、李庙及桥头王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据了解,董付、孟闫、李庙片区征迁范围:东至汽车市场、西至鲁化路、南至建设路、北至鲁化厂范围内涉及董付、孟闫、李庙村内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