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真慧(贵州师范学院)据北京日报11月9日报道,北京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后,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有,父亲无需承担抚养费。然而,长子东东(化名)在年满八周岁后,被父亲以探望为由接走,并长时间留在父亲家中生活。
大象新闻记者 关新耀 杨灿 刘园园 韩静雯“你们的报道对我帮助是巨大的以前我根本没办法取证 说了别人也不相信现在我终于不用再向任何人解释了因为大家都看到了 事实就是这样”“孩子看了报道才知道我一直在找他以前以为我不要他了看完视频之后他就抱着我说妈妈我爱你我们以后都一起生活再也不要
视觉中国供图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4月30日截止。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回应了婚姻家庭中的不少热点问题,如“假离婚”、财产分割、房屋赠与等。
一位女性经历十月怀胎,熬过孕吐、胀气、浮肿、阴道撕裂、妊娠纹、漏尿种种生育之痛,诞下宝宝;在她外出工作的某天,男方带着人破门而入,抢走还没醒来、身上只穿着睡衣的孩子,推翻追赶出门的姥姥、姥爷,开着轿车扬长而去。
“紫丝带妈妈”是一群与孩子被迫分离的妈妈们组成的维权群体。主要负责人朱莉告诉我,“紫丝带行动”是在上世纪90年代由美国推动,影响到全球超过35个国家的国际性反暴力运动,借用这一标志的中国“紫丝带妈妈”们,她们的孩子被孩子的父亲暴力抢走、藏匿,导致母亲无法与孩子相见,更谈不上享受抚养和探视的权利。
南都讯记者吕婧实习生王靖茸通讯员王念 刘颖清 “抢不到孩子等于失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是一个人的”……这些错误的法律认知,常常导致父母双方在离婚纠纷中抢夺、藏匿子女,成为家事案件审判中的难点问题,也形成了“紫丝带妈妈”群体。
3月8日,城关法院少年法庭以案说法,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主动维权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紫丝带妈妈”要求婚内监护权法院:支持原告尉某某(女)与被告姜某某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小明。后双方因家务琐事产生家庭矛盾。
视觉中国供图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4月30日截止。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回应了婚姻家庭中的不少热点问题,如“假离婚”、财产分割、房屋赠与等。
不是所有母亲都愿意在今天谈论母亲节。有一个叫“紫丝带妈妈”的群体,孩子在离婚期间遭到暴力抢夺和藏匿,而施害者绝大多数是曾经同床共枕的丈夫、孩子的父亲。她们被迫常年骨肉分离,但报警也无济于事,因为对方也是合法监护人,这种行为不属于拐卖,孩子也不会被认为是失踪。
她们生育孩子、抚养孩子,却因婚姻不幸,孩子不在身边:有的取得了探视权,对方却不让见;有的取得抚养权,孩子却被抢走藏匿。而抢夺者,往往正是她们曾经的丈夫、孩子的生父。她们的孩子没有被拐卖,而她们却一直在“找孩子”的路上,她们称自己为“紫丝带妈妈”。
121次飞行记录,办受理100多个案件,平均每3天开一次庭,这是郭小明2023年的“数字总结”。家务事繁琐、流程漫长、回报率低,对很多律师来说,专接抚养权案是“性价比”极低的,即便是接,他们也更倾向于关注财产分割的金额。
记者/佟晓宇编辑/杨宝璐徐露接孩子放学,只带回两只书包徐露接孩子放学,却只带回一黄一蓝两只书包。2022年11月21日,在离婚并获得抚养权后不到一周,她的两个孩子被前夫带人抢走并藏匿。之后,前夫上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大象新闻记者 关新耀 杨灿 刘园园 韩静雯 段晋哲/视频拍摄在与前夫的第9场官司开庭时,周明月仍然难以放松紧绷的神经。自从2022年9月10号自己一岁五个月的孩子被前夫廖睿波暴力抢夺藏匿之后,两年来,这位母亲便一直奔波在打官司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