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陕西西安一男子忍不住花1000元招嫖,没想到却遇到一个13岁的小女孩,在发现对方是未成年后,男子良心发现,帮助其脱困,但在这中间为了救人依旧支付了1000元的嫖资,最后因为这1000元还是被法院进行了处罚,这样合理吗?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文/纵观人间事编辑/纵观人间事前言上世纪80年代,刚刚20出头的张爱民,曾拿出1000元巨款,来帮助非亲非故的15岁少年孙胜荣开办理发店。
恩情贵重,真心难得,忘了恩,就负了人,也埋下了亏欠。1987年,孙胜荣匆匆而辞,没来得及对曾经帮助过他的恩人张爱民有任何交待。此后,在国外打拼的25年间,他不断回想起自己穷困潦倒时,张爱民不求回报资助他的真心、善心,还有那100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