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小区楼上漏水后导致楼下房屋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造成的损失是由楼上业主承担赔偿责任还是房屋开发商、物业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李女士系A小区4栋203房业主,2024年春节前夕入住。
小区楼上漏水后导致楼下房屋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才合理呢?原告白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系某商贸城D楼的住户,为上下楼邻居关系(白某家住二楼,王某家住三楼,李某家住四楼)。该小区2004年交房,案涉水管已经使用20年之久,近年来已发生多次水管破裂的事件。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漏水问题而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的情况经常发生。家住新海镇的王大爷就因为漏水问题和楼下的邻居张女士起了争执。那么在房屋漏水事件中,责任应该如何承担?一起来了解一下!案情简介王大爷与张女士同为崇明区新海镇的居民,两人系上下楼邻居。
来源:【濮阳日报】【案情】张某与李某系我市某小区上下楼邻居,2022年某日,李某家中水管漏水,渗漏至张某家中,导致张某客厅和厨房的物品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物业公司得知后派员工到张某家中关闭了水阀,制止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后因赔偿问题,张某将李某和物业公司诉至华龙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