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买了房子会直接入住,大多是买了后先筹备装修事宜,或者是很久之后才装修,然后再搬进去。现在针对这个问题,《民法典》作出了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有不少业主建议取消物业公司,由业委会来管理小区,还有的建议,对那些不作为的物业公司应该停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则表示,部分小区业主素质差,不仅损坏了小区的公共设施,还长期拖欠物业费,使得物业公司因缺乏资金,而无法有效地管理小区事务。
最近一段时间,著名问答社区知乎掀起了一股关于“空置房是否应该收取物业费”话题讨论的热潮,原因很简单,过去知乎问题答案一般来说比较一致,但对于空置房是否该收取物业费用的问题,认为应该收取费用与不应该收取费用的人都有很多。
物业费的交纳一直都是群众很关心的问题,因为现在大部分小区都有物业公司在为期提供公共服务,但小区里的房子并不是都有人入住,如果业主出远门几年没回来,又或是干脆就是毛坯房还没有装修,那么这个时候全额交纳物业费相信就有很多人觉得不公平,所以我们来看一下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法律法规?
有些业主买房后并未入住房子成为空置房,业主总有疑问:我房子都没有入住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也要交物业费吗? 网友咨询: 房屋空置的情况下,该不该交物业费? 顾继宪律师解答: 房屋在空置的情况下也要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