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结合国家、自治区新一轮就业促进政策,为进一步扩大就业政策覆盖面,对原有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优化完善,为全区管理该项资金提供更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依据。
11月21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广西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进行了修订和规范。《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哪些人可以享受就业补助资金?一起来看看。
原标题:南宁市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将开始申报(主题)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领1592元(副题)南宁日报讯(记者余秋兰)记者昨日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市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将开始申报。
继2014年柳州市高校毕业生双选会7月27日举行后,各县区也于近期陆续举行针对大中专毕业生的系列招聘会。在招聘会上,如果企业招聘了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3000-5000元/人的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别忘了及时申报。
5月18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修订更新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增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等3个就业补贴项目,提升了补贴标准、扩大了补贴范围,以更好助力人们就业创业。
近日,记者从柳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登记失业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鼓励各类企业开发新就业岗位,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柳州市向吸纳持“就业券”人员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目前柳州市南方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已领到共计33.8万元的相关补贴。
4月27日,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为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公布了各地就业补助资金线上申领平台和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大力支持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中“万元就业奖励”政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达到一定的留邕工作时长等要求后申报奖励。
在我市注册的大型企业吸纳柳州籍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按吸纳本科以上学历4000元/人、吸纳专科学历毕业生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对公益性岗位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级人社、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到基层就业,在同一基层单位工作连续满3年,符合补偿条件的,可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格经市县和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定后,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一次性补偿完毕,并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于当年11 月30 日前返还给高校毕业生本人。
近日,柳州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院校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