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亳州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总有人贪图一时快乐,心存侥幸,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律师王卫国提醒,在燃放、囤积、运输烟花爆竹等环节中,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
近日,亳州谯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亳州某某超市油河店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春节临近,为加强辖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氛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连日来,亳州高新区持续深入对辖区内的沿街店铺、居民小区等地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督查行动,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从亳州市安委办了解到,近日,亳州市全面开展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亳州市将从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常态化加强安全监管、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等方面严格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非法生产、存储、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形成的安全隐患极大,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群伤群伤。
【来源:亳州晚报】2025年春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产销进入旺季,运输、燃放活动明显增多,安全风险明显加大。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近日,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岁末年初,是否解禁烟花燃放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多起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其中便提到“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这一案例。
1月8日亳州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封信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破坏市容环境,损害身体健康,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整体危害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