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审判实践疑难问题。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二)共23条,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问题。
法释〔2025〕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将于2025年2月1日起实施。2024年4月7日,最高法曾公布《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工人日报 工人日报记者 卢越房产给另一方“加名”,离婚时房子归谁?遇到“离婚讨债”该如何规制?离婚后“抢娃”“藏娃”怎么办?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有用,而且即使未变更房屋登记也同样不能随意撤销。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登记给自己配偶或者夫妻双方名下的,该行为通常视为一种赠与,房屋转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如果此后双方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