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张女士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投诉称,今年10月27日,她在淘宝平台一家名为福禄网络旗舰店的网店购买了三张饮品券,商品主页标明“过期未使用可退款”,但当商品过期后,商家拒绝向张女士退款。
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1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林钰莹)商品退换却被商家无故找茬?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有条件限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卷入商家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泥潭之中。本该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屡遭挑战,阻碍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
日常生活中网购已成为消费者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些商家常常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或者在消费者签收产品后以此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导致消费者在遇到质量问题时陷入困境难以维权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普法宣传活动中也遇到了类似的咨询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应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吴先生:我最近在网上买了一个背包,收到货并试背后,对颜色和款式都不太满意,因此在七天内申请了无理由退货,并自己出运费把背包连同质保卡等附件一并寄给了商家。商家收到货后,拒绝了我退货退款要求,理由是包上有一处黑色污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