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某网络社交平台,阳春公安部门收到多名网友举报,称一辆小汽车9月23日在阳春市春州大桥行驶时,竟在直线公路上“S”形行驶,上演蛇形走位,甚至逆行到对向车道,导致周边车辆紧急闪避,严重影响了安通安全,所幸未导致交通事故。
5月25日早晨,驾驶员王某某驾驶该车,带着家人一行四人,从天津出发准备回安徽老家,下午2点30分途经S49新扬高速公路时,车辆右后轮突然爆胎方向失控,撞上高速公路右侧护栏,车身旋转360度停在超车道内,并被后方车辆再次碰撞。
近日,在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五支队张店大队辖区章丘段,一小型货车行驶在第一车道时,左前轮突然爆胎,车身失控后发生360°偏转,与第三车道一蓝色小型货车发生碰撞后停在了第四车道内,所幸后方白色箱货保持了安全车距且刹车及时并未发生碰撞。
2024年6月29日,安徽砀山县,有雨。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灯控路口时未提前减速,在黄灯转换红灯时才急刹车减速,结果因雨天路滑,车辆失控“蛇形”走位,最终撞进绿化带后又撞上路边房屋。事故造成车辆受损、路产及房屋损失,于某手臂受伤。交警调查认定,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最终,交警部门认定,大货车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之规定,所以大货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常识,更是法律规定但仍有少部分驾驶员喝完酒后抱有侥幸心理、漠视法规近日,闵行交警在夜间执勤时遇热心群众举报:一男子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最终警民合力将该男子抓获5月2日晚上九点多,闵行交警支队民警彭跃辉正在吴中路虹梅路处理一起纠纷警情时,接到路过市民反
事故案例:轮胎充气时爆胎 导致二人死亡10月2日深夜,货车司机张某深夜驾车路过郭某开的个体汽修店给轮胎充气,正在充气时,轮胎突然爆炸,两人被气体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击飞,郭某当场被炸身亡,张某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