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和张女士已经结婚二十年了,最近两年来夫妻二人一直处于冷战状态,起因是因为张女士的弟弟结婚,在没有和丈夫沟通的前提下张女士就把夫妻二人辛苦攒下的二十万元给弟弟做了彩礼,杨先生知道后表示非常的不理解,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就让妻子这么送给娘家人,两年来杨先生怎么也想不通这件事,夫妻
赵先生称,其妻为了给继子办户口,用1元将房产过户给其弟。赵先生遂将妻子田女士及其弟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妻子与其弟签订的协议中约定“712室的房屋属于田女士与田先生共同财产”的约定无效、确认双方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712室房屋转移登记至田女士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