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大荔县朝邑镇王谦渡口,骑着摩托车的村民,交2元钱才能通过浮桥 华商报记者 边飞 摄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边飞)经过大荔县朝邑镇王谦渡口、沧底渡口两座浮桥时,非本村人,按所驾驶车辆类型,上交1元-10元不等的过桥费,很多过往村民感到不合理。
封面新闻记者 刘虎 张奕丹 吉林洮南报道7月10日下午,吉林省洮南市洮儿河西岸,面对采访,黄德义表示“我没有罪”。他认为,搭建浮桥解决了当地部分村民绕行几十公里去河对面的问题,收取少量过桥费是为收回建桥成本,但从未有强制收费的情况。
首先,黄德义等私搭浮桥的性质肯定是违法,但其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法规,而不是触犯刑法,不是犯罪。当地法院认为黄德义等拦截车辆,强行收费属于寻衅滋事,故意回避一个最重要的事实,在行人车辆过桥整个过程中断章取义,那就是不愿意过桥缴费的可以不过啊,可以绕啊!
吉林洮南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收费全家18人获刑一事近日引发舆论关注。东方卫视记者在振林村采访期间,黄德义始终没有露面,其亲属也对此事保持沉默。私搭浮桥是否强制收费,不同村组民众说法不一,有人表示只有同社村民免费。
7月8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吉林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被判刑一事,今天迎来最新进展,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的申诉立案。事情最初要追溯到2014年,为方便村民过河,黄德义和亲友在河上用铁壳船搭建了一座浮桥,向过桥人收取一定费用。
吉林白城村民黄德义私建“便民浮桥”并收费一案,今年曾引发广泛关注。黄德义在申诉材料中提出,建桥是为了方便村民,不存在强拿硬要,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后,知名学者罗翔亦发文认为,此案涉及寻衅滋事的适用问题。黄德义曾在接受南都、N视频专访时表示,“很多人关心我,我感到非常欣慰。
新闻背景:“吉林洮南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收费,一家18口被判寻衅滋事”一案持续发酵。邻村书记爆料当事人说的都是假的,曾被其殴打缝20多针。更有举报者反映,该案一审审判长孙某系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一时间众口纷纭,还牵扯出“案中案”,让事件显得更加迷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