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案子未结,取保候审中,昨天下午,所里民警打来电话,要我晚上9点到所里一趟,内心非常忐忑不安!我把心中的焦虑告诉了朋友们,他们要我镇定点,应该只是普通传讯,随传随到那种,不至于立即收监,说实在的,我的内心五味杂陈,想想1个月前的蹲监日子,令我心有余悸,真的很恐怖,逼仄的空间,浑浊的空气,难以下咽的饭菜,度日如年的心灵煎熬,难见天日的阴暗角落,无不深深烙印在脑海,如果被收监我怎么办?
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还会继续坐牢还是要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定,取保候审仅仅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亦或者是在羁押期限届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成的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就能一直保持取保候审的状态不被定罪。
这种不批捕取保候审不代表没事了。由于最高公安有降低审前羁押率的政策。很多的刑事案件在法院的审理之前,检察院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间都给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我们看今年各地检察院的给人大报告中有些地方的案件。取保候审的适用率达到百分之五六十之高。也就是说有五六个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