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得以在农村生活,就是农村能够解决我们吃喝住的基本需求,农民有宅基地可以无偿使用,有耕地、有林地、有山地、有水域可以承包,并且土地使用上从原先的交公粮、农业税,到现在种地给与补贴,这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就意味着有的农村家庭,随着人口的迁入和新增,有部分人虽然拥有农村户口,却分不到土地,而土地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是紧密而深远的,“人多地少”在我国是一个基本国情,因为农村人口在不断增加,但土地资源是有限度的。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在一些地方,村委会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违法不给部分村民分地,这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农民朋友们还能维权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呢?
目前农村土地改革已经进入到最为重要的阶段,在2020年年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将会全面结束,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结束之后,国家也明确提出要逐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三十年的改革工作,农村土地承包分配将会在二轮土地承包分配的基础之上在延长三十年,从而保障农村居民土地权益,保障土地承包分配保持长久不变!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贺露燕 龚琴(实习生)长沙报道近日,衡阳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发帖咨询,身为“外嫁女”,虽然户口留在娘家,也未在婆家享受土地相关权益,但娘家的村规民约规定“外嫁女”无权参与村组集体收益分配,这合法吗?“外嫁女”无法享受村民待遇,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