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婚姻想得太美好了,只能说对曾经的枕边人太过于相信了,也高估了自己的眼睛,原以为可以厮守一生。所以奉劝所有没有结过婚的女孩子,婚前有能力一定要供养一套专属于自己的房子,而不是在婚后接济男方,扶贫当傻子。
那天在头条上看到一个微头条。说是一个女人跟老公离婚了,老公让她把她的户口迁出去。可是她娘家父母都已经去世了,娘家的户口都注销了,她也没有自己的房子。所以她的户口即使迁出去,却无处落户。而她的前夫却又故意似的,再三让她把自己的户口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