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永春县公安局、应急局、供销联社、永春县土产公司等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对依法收缴、查获的1910件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在集中销毁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将等待销毁的非法烟花爆竹逐一卸车、拆散,堆放在空旷区域。
2023年6月30日,在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最后一天,由泉州市应急局、公安局主办,南安市应急局、公安局、供销社、南安市土产日杂公司、南安市工业学校、泉州市泉安安全服务有限公司协办的泉州市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警示教育现场会在南安市举办。
日前,泉州市应急局印发《2021年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要点》,内容包括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等六大项十九小项,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洪瑞情 廖玉凤春节临近,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7日上午,泉州市安办召开泉州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督管理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近日,泉州市应急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市应急局分管领导,危化科全体人员,审批科、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各县(市、区)应急局危险化学品分管领导,危化品监管科(股)主要负责人,泉港、泉惠石化园区环安科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泉州市拟调整燃放烟花爆竹限制举措中心市区设三处限制燃放区域在中心市区有望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了。昨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已拟定,现征求公众意见,欢迎广大群众参与。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和有效防止环境污染,让群众过一个文明、祥和、愉快的节日。近日,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泉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
为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市级标杆企业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导服务,充分发挥行业标杆企业龙头引领作用,11月17-19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专家对中国石油福建泉州安吉加油站、中国石化南安石井油库、福建省永春县土产公司3家市级标杆企业开展标准化提升现场指导服务工作。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11月9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刘海明带领检查组及3位危险化学品专家,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开展检查,检查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溪县安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安溪县喜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安溪县供销集团冠盛土产有限公司和安溪县足量加油站,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发现隐患12条。
近日,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年终岁末安全生产部署会议。会议组织专家对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培训,并就年终岁末安全生产关键时段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议强调,一要科学谋划年终岁末安全生产。
案例一泉州市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案[关键词]烟花爆竹 应用 流向管理系统[要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每逢新春佳节,很多市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急剧飙升,引起轻度甚至重度空气污染,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开展,5月11日上午,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颜文垚携危化股业务骨干赴危化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开展工作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