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从11月1日起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可调整为3个月。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为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从11月1日起,全省多家银行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主要从房贷利率加点值、房贷利率定价周期两方面进行了调整。
10月31日,中国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针对以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的,客户可申请调整LPR加点值,11月1日(含当日)起,客户可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
本报记者 苏向杲 杨洁自10月25日国有大行等商业银行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后,存量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也迎来调整。10月31日,国有六大行均发布公告称,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戴曼曼11月1日起,房贷定价规则迎来新变化。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六大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10月31日,央行在官网上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3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提出,存量房贷利率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本报记者 苏向杲 杨洁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后,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再迎调整!10月31日,截至记者发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发布公告称,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10月31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也可以调整为3个月或6个月,或者维持一年。
11月1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的定价机制正式落地。六大行10月31日发布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那么,问题来了,具体谁能调?怎么调?
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即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也可以保持为一年。
央视网消息:11月1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的定价机制正式实施。此前,10月25日,全国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进行了批量调整。相关借款人陆续反映房贷利率已调整成功,部分借款人调降幅度高达130基点。
近年来,新老房贷利差不断拉大,成为借款人关注的热点问题。自11月1日起,存量房贷利率迎来动态调整机制,正是为了从制度层面推动解决这一问题。该机制主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完善存量房贷利率定价?又将对借款人带来哪些影响?想解决新老房贷利差拉大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导致利差拉大的关键点在哪里。
LPR明明下调了,房贷利率却还依旧很高?这样的烦恼很快将成为过去式。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10月31日,六大国有银行集体公告,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定价机制。一个月前,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公告,要求存量房贷利率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